發布日期:2025-03-31 18:11 點擊量: 信息來源:中新農業
農業農村廳財務廳關于印發《2024—2026年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購買取使用補助方案》的通知按照農業農村部、財務部《2024-2026年農機購買取使用補助實施看法》(農辦機〔2024〕3號)和《2024-2026年農機購買取使用補助實施方案》(冀農財發〔2024〕10號)要求,請遵照施行。
按照《無人駕駛航空器飛翔辦理暫行條例》和農業農村部、財務部《2024-—2026年農機購買取使用補助實施看法》(農辦機〔2024〕3號)等相關,為指導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正在農業范疇的規范使用,我省2024—2026年正在全省范疇內開展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購買補助工做。為貫徹支撐農機科技立異和嚴把機具天分要求,提拔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平安性、靠得住性、合用性和先輩性,所有加入我省購買取使用補助的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必需具備以下前提:(一)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最大飛翔線米,最大平飛速度不跨越50千米/小時,最大飛翔半徑不跨越2000米,具備空域連結能力和靠得住被能力,特地用于植保、播種、投餌等農林牧漁功課,全程能夠隨時人工介入操控的無人駕駛航空器。(三)補助機具須正在較著永世固定標有出產企業、產物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出產日期、施行尺度等消息的銘牌。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補助對象為處置農業出產的農人和農業出產運營組織(簡稱“購機者”),此中農業出產運營組織包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處置農業出產運營的組織。補助對象還需滿腳以下前提:(二)購機農人本人以及農業出產運營組織中人員,由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出產者按照國務院平易近用航空、農業農村從管部分的內容進行培訓和查核,及格后取得操書。(三)農業出產運營組織有健全的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運營辦理軌制系統,并供給收支庫登記、專人保管、功課流程、平安飛翔管控、功課記實統計等軌制。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買取使用補助實行定額補助,按《2024—2026年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補助額一覽表》施行(附件1)。所需補助資金正在省下達的地方和省級財務農機購買取使用補助資金中統籌利用。按檔次確定年度功課量,達到必然功課量后方可兌付補助資金(年度功課量尺度見附件4)。方案印發后次日起,(一)我省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買取使用補助的操做實施等要求,取常規補助產物連結分歧,按照《2024—-2026年農機購買取使用補助實施方案》施行。(二)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出產企業應施行《無人駕駛航空器飛翔辦理暫行條例》等相關,嚴酷按照農機產銷企業參取農機購買取使用補助政策實施許諾制要求,規范參取補助政策實施工做。(三)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發賣企業向購機者供給購機稅控、售后辦事憑證、產物及格證書和1套包含產物型號、零件出廠編號(機身編碼)、飛控編碼的拓印膜,所購機具后臺激活記實。購機稅控上須說明購機者身份證明消息、所購機簽字稱、型號、出產企業名稱、零件出廠編號(機身編碼)、飛控編碼等消息。(四)各地農業農村和財務部分正在本級帶領下,細化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買取使用補助申請供給材料等要求,做好組織實施、消息公開、補助監管和違規查處等工做。補助政策全面實行跨年度持續實施,除發生違規行為或補助資金不腳外,不得以任何來由補助對象提交補助申請,且補助機具天分、補助尺度和打點法式等均按補助對象提交補助申請并錄入打點辦事系統時的相關施行。補助對象對其購買的補助機具具有所有權,自用,可依法措置。